独立法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管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发现的涉嫌违法问题,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 对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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