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正式验收四个阶段。改建、扩建、简单和小型铁路建设工程可以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但合并的验收阶段应当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 铁路建设工程一般按照整个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分期、分段组织竣工验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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