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初步验收报告向负责项目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鼓励建设单位通过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