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竣工验收组织 / 第四节 初步验收

第十九条

初步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初步验收机构; (二)按照竣工验收方案,组织检查资料和现场确认; (三)召开初步验收会议,编制初步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完成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报告包括建设依据、项目概况、验收范围、建设经过、静态验收情况、动态验收情况、工程概算及建设投资简况、初步验收经过、遗留工程完成计划、初步验收结论、对开通运营的建议等内容(附件2)。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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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