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九十九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九十九条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八节 保密管理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保密纪律要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绝对安全。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