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九十八条

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七节 证件管理

第九十八条

人民警察证由公安部按照规定统一监制,实行分级管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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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九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