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从优待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建立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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