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八十七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八十七条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四节 请假销假第八十七条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除特殊情况外,因工作需要召回的,应当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