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八十六条

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四节 请假销假

第八十六条

对伤、病人员,根据伤、病情况或者医院诊疗建议,按规定审批后准予休息。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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