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八十四条

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四节 请假销假

第八十四条

公安民警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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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八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