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八十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八十四条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四节 请假销假第八十四条公安民警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