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六十五条

第五章 警察礼节

第六十五条

公安民警进见或者遇见本单位经常接触的领导以及在不便敬礼的场合时,可不行举手礼,应当主动致意,领导应当主动回礼。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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