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六十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六十四条第五章 警察礼节第六十四条列队的公安民警遇有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带队 人员应当主动向上级敬礼和报告,其他人员行注目礼。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