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警察礼节

第六十一条

公安民警应当注重内部礼节,充分体现公安机关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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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六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