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改革强警。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全面深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改革。坚持把抓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