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二节 行为规范
第五十四条
公安民警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严禁参与宗教活动。工作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穿着警服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应当自觉维护人民警察警容风纪。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二节 行为规范
公安民警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严禁参与宗教活动。工作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穿着警服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应当自觉维护人民警察警容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