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五十二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二节 行为规范

第五十二条

公安民警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积极救助或者寻求支援。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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