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四十九条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二节 行为规范第四十九条公安民警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有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等影响警容形象的行为,不得随意席地坐卧。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