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一节 着装规范

第四十一条

在雾霾、有毒、粉尘、辐射、感染、噪声、强光、高温、低温、沙尘等环境下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公安民警应当穿戴手套、口罩、面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装备。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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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