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一节 着装规范
第三十三条
公安民警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应当按要求着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着装: (一)执行侦查(察)、警卫、外事等特殊工作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一节 着装规范
公安民警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应当按要求着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着装: (一)执行侦查(察)、警卫、外事等特殊工作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