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一节 着装规范

第三十三条

公安民警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应当按要求着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着装: (一)执行侦查(察)、警卫、外事等特殊工作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民警怀孕期间;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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