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 第一节 着装规范

第三十二条

公安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规定穿戴警服和警用标志。 公安民警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佩戴警衔、警号等标志,做到着装整洁庄重、警容严整、规范统一。 未经审批,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得穿着警服,不得佩戴警用标志。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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