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十条

第三章 内部关系 / 第二节 指挥关系

第三十条

不同建制的公安民警在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共同上级所指定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 公安民警处置突发事件或者遇有紧急情况,在建制不明时,依据领导职务和警衔确定领导指挥关系。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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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