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内部关系 / 第一节 相互关系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之间以及各警种、部门之间,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