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二十四条

第十五章 警旗 警徽 警歌 警察节 / 第四节 警察节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庆祝警察节活动,可通过升(挂)警旗仪式、组织宣誓、走访慰问、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览、诗歌朗诵会、音乐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式进行。 举办警察节庆祝活动应当隆重简朴、厉行节约,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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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