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二十一条

第十五章 警旗 警徽 警歌 警察节 / 第三节 警歌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不得在私人婚、丧、庆、悼活动和娱乐、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不适宜的场合奏(唱)警歌。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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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