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内部关系 / 第一节 相互关系

第二十二条

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支持,努力构建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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