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内部关系 / 第一节 相互关系第二十二条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支持,努力构建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