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一十四条

第十五章 警旗 警徽 警歌 警察节 / 第一节 警旗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按规定授予和请领警旗。 授予警旗可以组织授旗仪式。授旗仪式由受旗单位所隶属的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通常在单位新组建成立时进行。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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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一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