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二百零七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百零七条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第二百零七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公安机关应当对公安民警确诊受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情况,按规定逐级报告上级机关;对密切接触者,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