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一百九十三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九十三条第十三章 安全防范 / 第五节 火灾事故防范第一百九十三条重点防火单位和重要防火场所应当制订消防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