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一百九十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九十条第十三章 安全防范 / 第五节 火灾事故防范第一百九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