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七十条

第十三章 安全防范 / 第二节 执法执勤安全

第一百七十条

上级对下级布置任务时,应当明确安全要求,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自身和工作对象安全。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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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七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