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一百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十一章 应急处突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安民警接到执行紧急任务的命令后,应当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服从统一的指挥调度。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并迅速进入现场履行职责。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