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十四条

第二章 仪 式 / 第一节 荣誉仪式

第十四条

举行荣誉仪式,应当充分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根据工作需要,做到隆重、庄严、简朴。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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