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七章 内务设置

第一百二十三条

办公、生活区域环境和各类设备物品摆放,应当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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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