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一百一十六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九节 档案管理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档案借阅管理,根据档案的特点、密级,确定相应的借阅范围和审批程序。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