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 第一百零八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百零八条第六章 日常制度 / 第八节 保密管理第一百零八条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应当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严格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