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出 所

第六十二条

对需要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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