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康 复
第六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使用范围如下: (一)支付戒毒人员劳动报酬; (二)改善戒毒人员伙食及生活条件; (三)购置劳保用品; (四)其他必要开支。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康 复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使用范围如下: (一)支付戒毒人员劳动报酬; (二)改善戒毒人员伙食及生活条件; (三)购置劳保用品; (四)其他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