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康 复

第五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根据戒毒需要和戒毒人员的身体状况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康复劳动,康复劳动时间每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小时。 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强迫戒毒人员参加劳动。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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