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医 疗

第四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解除后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