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管 理

第三十八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向主管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知其家属和同级人民检察院。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查清死亡原因后,尽快通知死者家属。 其他善后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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