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