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管 理

第二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十五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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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