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入 所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