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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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