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申诉案件办理工作组织
第五条
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组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不得少于3人。
申诉公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主任一般由受理单位主管申诉、再申诉工作的负责人或者承担申诉、再申诉工作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受理单位研究决定,一般由受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审理组一般由申诉公正委员会成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审理组设组长,负责组织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