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的通知第四条

第二章 申诉案件办理工作组织

第四条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再申诉案件。

具体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建审理组负责,也可以由申诉公正委员会直接承办。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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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