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审理
第二十五条
审理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和被申诉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组成员的组成;
(三)申诉人提出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
(四)被申诉单位的答辩理由、证据和依据;
(五)审理情况概要;
(六)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组的审理意见。
- 制定机关
-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审理
审理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和被申诉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组成员的组成;
(三)申诉人提出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
(四)被申诉单位的答辩理由、证据和依据;
(五)审理情况概要;
(六)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组的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