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审理

第二十四条

申诉公正委员会或者审理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明确审理意见,由申诉公正委员会向受理单位提交审理报告。经申诉公正委员会批准后,也可以由审理组向受理单位提交审理报告。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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