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申诉案件办理工作组织

第十条

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组、办事机构成员存在《申诉规定》第三十一条所列情形的,申诉人和被申诉单位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根据回避决定权限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

申诉公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受理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申诉公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理组成员、办事机构成员的回避由申诉公正委员会主任决定。回避决定应当自收到回避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避决定作出前,相关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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