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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